最近泰安东平律师丁鹏接到一个比较棘手的案件,东平县某中学的一位家长找到丁鹏律师咨询有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东平律师丁鹏给他做了详细的解答,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王某的儿子今年上初中,对本班的女同学比较有好感,情窦初开的年龄我们都能理解,但是女孩有了自己心仪的男生所以对该男孩的追求并没放在心上,男孩写的情书也石沉大海,得不到女孩的回应,所以就鼓足勇气在晚自习后对她进行了表白,谁知道女孩说:我喜欢学习好的男孩,不喜欢你这个差生。男孩受到了打击,感觉自己很没面子,以后没法在学校里混了就赌气不来上学了。
男孩的家长知道这件事情以后,就来到学校找到该女生,问她自己儿子的下落,女生根本不知道,就说,我不知道他在哪,就算知道也不告诉你。王某被这句话激怒顺手打了女孩一巴掌,结果女孩收到惊吓经常在班里无缘无故的哭泣,弄得同学没法上课,还经常自言自语。经医院鉴定,已经构成精神分裂。
泰安东平律师丁鹏接受女孩家长委托后,将王某以及学校一起告上法庭,一审判决王某支付27万赔款,学校支付16万赔款。奉劝那些家长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犯大错,大家有事情可以拨打泰安东平律师咨询电话1876548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