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眉山市共发生了71566件矛盾纠纷,但最终进入到法院判决的仅有3712件,接近95%的纠纷都是通过“诉非衔接”化解掉了。“诉非衔接”的广泛应用,让纠纷解决更加便捷高效,案件调解率也得到提高
4月1日,一桩物业纠纷由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委派给东坡区物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东坡区房管局物管科副科长李术主持下解调成功,原告张女士与被告李先生达成调解协议。“这是眉山探索诉非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成果。”据眉山中院院长刘楠介绍,眉山市两级法院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历时近三年,在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验收中均获得最高分数,居全国各试点单位之首。
据悉,2012年5月,眉山被最高法院纳入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简称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探索形成了一套功能互补、信息共享、渠道畅通、程序衔接、群众受益的诉非衔接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在这套体系的作用下,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还曾到眉山市专门视察“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对眉山两级法院依托“诉非衔接”化解矛盾纠纷取得的经验成效予以高度肯定。
大联动 强化“诉非衔接”
4月2日上午,走进东坡区法院,步入院内左侧的诉讼服务大厅,里面人来人往,不时有手持诉讼材料的群众前来询问。大厅左侧一排低矮柜台上方悬挂着多个窗口标牌,如“案件询问”“刑事立案”等。每当问询者走近柜台,接访服务岗位上的服务员都起身应答。
从服务大厅楼梯走上二楼,楼上是一间间整洁干净的办公房间,多间房门上标有调解室铭牌。随意走进一间调解室,室内墙正中悬挂着的两手相握的人民调解标识,标识两边的八个红色大字“依法调解”、“公平公正”引人注目。而“告诫篇:冤家宜解不宜结,能够容人是美德;有了纠纷找调解,化去干戈为玉帛”“警示篇:调解不成别着急,讨回公道靠法律;矛盾发生莫加剧,申请调解消争议”等标语更是通俗易懂。而在调解室里,调解员正在解答一名老人有关赡养的具体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12年5月起,东坡区委将“诉非衔接”试点工作作为全区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特批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设立10个服务窗口以承担21项具体功能,新增正科职数、专职调解员事业编制人数,划拨出财政专项经费……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诉非衔接”改革成效日趋明显。
而东坡区“诉非衔接”工作只是眉山两级法院探索“诉非衔接”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2年5月,眉山市凭借“大调解”工作筑牢的坚实基础和创造的先进经验,成为经中央批准确定的全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42个地区之一后,“诉非衔接”工作要求先后被写入党代会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协工作报告;市委常委会先后5次专题研究“诉非衔接”工作,以市委名义下发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3次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确保了“诉非衔接”各项工作的有效对接……
不仅如此,眉山市还积极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1947个,企事业调解组织450个、专业性调解组织563个,设立了标准化调解室2370个、个人调解室16个、在册调解人员2万余名,基本形成了镇(街)调解委员会—村(居)调解委员会—中心户调解组织等覆盖广大城乡的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网络。
眉山市党政主导推动的大联动机制,形成了一级一级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有力强化了“诉非衔接”的奋力推进。
多口径 分流化解矛盾
“这是我第一次来法院,他们的诉讼辅导方式十分不错,很新颖,对我也确实有帮助。”4月1日下午,在青神县法院的诉讼辅导室内,市民汪先生在接受诉讼辅导后说。
2012年5月,眉山市中院对诉讼辅导理论与实践进行大胆探索,创新建立了诉讼辅导中心,多年来,诉讼辅导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认同与支持赞许,取得了让当事人普遍满意的良好效果。
“诉讼辅导主要针对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心理,以恰当方式对其进行必要的告知、提示、释明,调整其不当或错误的诉讼预期,矫正其不良诉讼心理和动机,从而建立起法院和当事人之间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关系,积极引导诉讼有序进行。”眉山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自2012年5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诉非衔接”改革试点法院以来,眉山中院就将诉讼辅导作为推进该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在立案审查环节对民商事和行政纠纷案件进行“四辅导”:一是辅导对司法的认知,让群众了解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特点和利弊;二是辅导诉讼心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解决纠纷,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三是辅导诉讼常识,让群众了解掌握基本的程序,方便诉讼;四是辅导纠纷解决方法,让群众知道什么样的纠纷解决方式对自己更适合并易于接受,从而实现纠纷有效分流,为“精审判”打下坚实基础。
“经过这样的辅导,我基本明白了二审诉讼过程,心里有数了,使我能理性地对待本案诉讼。”一名交通事故赔偿案上诉人江女士在接受诉讼辅导后说,“对于我们这样的当事人来说,这个辅导过程太有必要了。”
“诉讼辅导最基本的是要走近当事人,想方设法地去化解他们心中的疑问。”眉山市中院诉讼辅导中心主任辛利平说,许多诉讼代理人在接受诉讼辅导过后,都感叹这样的辅导实际上是法官在与当事人进行心灵的沟通与对话,能消除当事人与法官的对立情绪,避免当事人因不懂法律而将败诉的不满指向法官,进而产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12年5月起,眉山市两级法院共对15951件案件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辅导后主动放弃诉讼3950件,分流非诉调解7005件。这强有力的表明法院开辟口径以诉讼辅导为枢纽,分流化解矛盾纠纷的创新性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把准脉 专业调解给保障
4月2日,市民徐丽群来到东坡区房管局,在这里与房地产公司就房产证的纠纷进行一场调解。负责调解的这个机构是眉山市中心城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里的调解员都是来自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房产专家和物业经理等,他们都是业界的“行家”。
近年来,针对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多发案件存在的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全市两级法院把准脉,选定熟悉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员,专门负责医疗事故、劳动争议等纠纷的调解。而通过这些“行家”努力,这些纠纷大多以调解或庭外和解而撤诉的方式得以妥善处理。
唐明眉是眉山市中院医疗纠纷调解员,在退休4年后,被医院聘为调解员,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曾在卫生局工作)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医疗纠纷。
2013年8月,当事人黄某在乡卫生院进行清宫及取环手术,不慎造成子宫穿孔,经市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后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立案时,黄某得知此类案件可以由特邀调解室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并且省时省钱,她就同意了调解。调解时,唐明眉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了医疗事故的成因和后果,并提出对照三级医疗事故进行赔偿。黄某说:“唐主任是医学专家,他的话我信服。我同意调解方案。”
在眉山,像唐明眉这样的专业调解员不在少数。据悉,目前眉山两级法院在册特邀调解组织394个,特邀调解员616名,法院专职调解员126名,律师调解员160名。进驻法院的调解组织调解员共计75名。而全市6个区县、134个乡镇(街道)更成立了分别由县区政法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任主任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室)。1344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解室,在农村和社区每10户设1名调解员或信息员。全市行政机关共建立行政调解组织241个,设调解室292间,行政特邀调解员114名,派驻司法调解员238名,全市共有2170名行政调解人员。全市共有行业调解组织181个。
这些专业调解员为眉山“诉非衔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台支撑。
近三年的时间,眉山市在推进“诉非衔接”制度“落地”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了具有创新性的眉山样本,目前已经形成了从法院的诉讼辅导到选择调解组织化解纠纷再到问题矛盾的妥善解决这一系列的“诉非衔接”矛盾化解机制,调解员的数量也达到2万余人之多。